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超期交房违约金赔偿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82619什么是编号?

超期交房违约金赔偿问题

我于2009年购买的楼房,签合同时合同上标明2010年10月30日交房,到日未能交房,直到2011年1月27日才通知领取钥匙,关于违约金开发商说因我们办理贷款超期不予赔偿(贷款签订时间是2010年3月25日,签合同时间是2010年1月26日,“合同上标明在签订合同之日30日内办清贷款”,签合同时开发商说等他们通知我们再办贷款,我们是在得到开发商通知当天就一同到农行办理的贷款手续),我们不同意就没有领取钥匙,春节放完假后,又因开发商欠建筑商工钱,被建筑商把楼房门焊死,到现在我们也没能领取房钥匙,开发商也没有露面,请问我们能不能得到违约金赔偿,如开发商违约,违约日期我们是算到1月27日还是到实际交房日。

咨询者:wang1130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17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3-17 13:32
贾金勇
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王云龙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5081118575
积分:649
]
回答时间:2011-03-17 13:39
王云龙
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可诉讼解决。
建议带上材料,找律师面谈。
李荣键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082100767
积分:2431
]
回答时间:2011-03-17 14:02
李荣键
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请到我所面谈,制定最佳方案。
贾军涛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363852800
积分:1429
]
回答时间:2011-03-17 16:47
贾军涛
一般是按通知交房之日,也就是2011年1月27日,如果1月27日开发商因欠建筑商的钱被焊门,违约金计算至实际交房日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