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让交警认定责任
当时我在右转弯,打右转向灯,突然窜出来一辆电动三轮车,逆行而且速度很快,车头与它相撞。三轮车上两位乘客,男方靠近我的车头,女方在外侧,男方无事,女方摔倒在地。此事双方都有责任,交警未最终确认责任,我的责任在于未让直行,虽然它是逆行。女方当时可以走动,据说怀孕两月,要去医院检查,他们自行前往医院。下午到交通大队协商,他们检查时,做全身x光,未告知医生怀孕两月,医生也未询问是否适合做x光,x光检查时才发现她已孕,鉴于只有两月,医生建议她做人流。现在他们因为这件事,要我赔偿五千。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在这场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会有多少,因为x光检查而造成人流,是否和这场事故有直接关联,我又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我是否应该让交警按照实际情况确定责任归属,然后让保险公司按实际判决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