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部分,未追回的5W,可以依法追讨;
私用的2W,可以报警,按照职务侵占或者侵占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私用的2W,可以报警,按照职务侵占或者侵占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朱某是我分店经理,其待遇是按销售提成。朱某是我分店经理,其待遇是按销售提成货物和店面都是我的。
几年来,我多次公开强调禁止赊欠,但是他自认为风险不大,仍然私自赊欠。
去年九月份,我停止了他的工作,把货物全部拉回,把店面免费转让给了他。
截止现在仍有近五万元货款难以收回,他个人未经允许又私用了近二万元,合计约七万元。
去年十月,他自筹资金开始营业。去年十月,他自筹资金开始营业现在,他老说找不到人他也没门,满嘴的委屈......
请问老师,他应承担什么责任?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