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租房合同不合理且未到期的情况下怎样处理?半月前和房东签了半年租房合同,没有电视机和网线,而且环境很不安静,而上述的问题是房东提前承诺的。
房租又偏贵,合同上说明,如不能住满半年将付给房东违约金3个月房租6000元,2000/月。
现在我不想住了,请问一:能否修改合同?二:如我违约怎样赔付?总不能赔6000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