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所说的情况,由于他并不是针对不特定多人或者公众场所进行的纵火,因此一般情况下不是放火罪,个人觉得应以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比较恰当。
王某的父亲在住院期间花费十万元其费用由王某的大哥与大姐承担,王某的父亲痊愈后要拿一处要动迁的房屋抵还其医药费,该房屋属王某的父亲,但是王某要买下这个房屋,就将其父亲母亲哥哥姐姐找到一起谈谈,准备分期付款给其哥哥姐姐,但其哥哥姐姐要王某一次性付清。结果王某一怒之下回到自己的车内取出备用的汽油桶,返回屋内将汽油四处泼洒,家人发现制止,在撕扯过程中汽油桶滚落到屋内的炉子上,结果发生火灾,王某也被烧到了,王某将自己身上的火扑灭后,将其父亲姐姐等家人接到车上送去医院进行抢救,致使其父烧死,姐姐烧成重伤。
1、王某身上无火源。
2、王某拿出汽油是想吓唬吓唬。
3、在公安机关询问时王某的母亲说是王某扔到炉子上的,王某说是在撕扯中滚落的。大哥说是撕扯的没注意。
4、王某本意是吓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