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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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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169什么是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我与合同甲方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上写明了超出一月未支付房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我于合同到期前两天付款,但是他在合同中所提供得 银行卡号已注销,但没有通知我,现在他提出要终止合同。

请问我是否属于违约。

咨询者:jiuzi123江苏
[咨询时间:2009-06-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6-15 18:51
魏国鹏
致使你不能履行义务的原因是意外事件,你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09-06-15 12:32
周光成
主要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是否为打入对方的银行卡账户。你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是对方造成的,就不属于违约。而是对方可能故意不接受履行,为终止合同制造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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