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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收入大于女方,双方结婚2年多,无共同财产,无子女,女方现住男方家。请问:按照婚姻期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男方是否需要将2年多收入的二分之一给女方?
如果上到法院,会以什么法律依据进行判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