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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现在为止才进公司将近4个月,前面3个月属于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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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165什么是编号?

可到现在为止才进公司将近4个月,前面3个月属于试用期

可到现在为止我进公司才将近4个月,前面3个月属于试用期,我有权利要求吗?我之前有咨询过律师,说辞退我需赔偿3个月的工资及经济损失。

未签劳动合同,从我的第2个月起(含试用期间)就必须支付2倍的工资,直到签了劳动合同为止才可停,这按劳动法里是成立的吗。

咨询者:amaimais...辽宁
[咨询时间:2009-06-15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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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09-06-15 12:38
陈学增
1、依劳动法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应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条款规定。

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双倍工资起算日是指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6-15 19:03
魏国鹏
你的要求成立。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06-15 11:01
赵井燕
前部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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