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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一方所得遗产,算不算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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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1557什么是编号?

婚后夫妻一方所得遗产,算不算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律师您好:我和我爱人婚后两年我母亲病故,遗留房产一座,在病中就已经立了遗嘱,内容是将房产留给我大姐和我二人继承,我要问的是,这套房产属不属于我和我爱人婚后共同财产?谢谢!

咨询者:fa194014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15
悬赏分:
解答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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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1-03-15 09:29
李红伟
若遗嘱中明确说明只归您所有,则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李凤娟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810362156
积分:975
]
回答时间:2011-03-15 09:29
李凤娟
不是。因你的母亲已经立有遗嘱,将房屋由你和你的大姐继承,所以,你继承来的一半产权只属于你所有,与你的配偶无关。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3-15 09:33
武云飞
答:你继承那一部分是你和你爱人的共同财产。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15 09:34
丁良振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之规定该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属你个人财产。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3-15 09:36
贾金勇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3-15 09:46
赵江涛
部分属于你们婚后共同财产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3-15 16:33
郭军
你好!

你应当继承的部分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3-15 21:52
刘子若
如果遗嘱没有特别指明归你个人所有,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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