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妻子在外面瞒着我在6年的时间里为女儿陆陆续续的借款40万元,借条的名字有我的女儿和我的妻子,而且在借款时候还叫债权人说不要和我说,为此瞒了我很久,现在债权人上法院告我的妻子和女儿了,由于女儿没有财产,我和妻子也只有一座房子,如果法院判决我们还款的话,我怎么才能保障我的权利,这个借款我并不知道,难道要用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清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