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在2010年底说发年资工资,分2次发放,1次在1月份发,一次在4月份发,现在我要辞职,他们说在4月16号前交辞职单将不在给你第二次的年资工资,请问我公司的做法违法吗 我是按公司规定来辞职的不属于自动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