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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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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8099什么是编号?

我要离婚

因为家庭的不和导致又不管小孩的一切事,因此想离婚。

咨询者:liu85631...河北
[咨询时间:2009-06-12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6-12 17:01
魏国鹏
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应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郭建力律师
[地区:河北-唐山市
手机:13230581611
积分:1610
]
回答时间:2009-06-12 17:01
郭建力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好是协议离婚,如一方不同意,又没有上述法定理由,一般不会判决离婚的。但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大多会支持的。



刘宝玉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703988218
积分:619
]
回答时间:2009-06-13 14:14
刘宝玉
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和调解无效是起诉获得离婚判决书的条件。你如果感觉双方确已无法共同生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06-12 17:06
赵井燕
可以起诉离婚,是你的民事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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