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的不属于法律上的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你们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共同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如果想分开就需到法院起诉离婚。
我在无证的情况下跟我所谓的老公生活了十二年,现在儿子都7岁了,由于种种原因我的婚姻面临解散。
我不知道在我们共同生活的十多年算不算是合法的婚姻。
由于他还欠着我家的钱,现在我又想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