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一朋友大学毕业后由学校安排从学校将个人的党组织关系(预备党员)转入户口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党组织部。
办理完手续后,该手续的回执由政府部门寄出也顺利返回学校。
一年后本该转正式党员时发现由于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原因,档案丢失。
请问:现在该怎么办?可否状告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职?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