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许昌的一位农民,我的一个保险赔偿案在许昌两级法院已达十年,并经许昌检察院抗诉,由于许昌两级法院多次枉法判决,造成我的五吨汽车近十年停运,损失超出百万,起诉费近两万,官司已经区、市、省、三级法院认定被告全责,但就是不予赔偿损失,故意枉法判决。
上诉时我被许昌中院批准起诉费缓交,现在该案已终结,因交不上起诉费,可能被迫撤诉,如果被迫撤诉,我还能到高院申诉吗?案将会发展到什么地步,请求帮我出出主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