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男子涉嫌构成重婚罪;
2、您与该男子无任何法律关系;
3、您与该男子生育的一女孩,该男子有抚养义务。
2、您与该男子无任何法律关系;
3、您与该男子生育的一女孩,该男子有抚养义务。
你好。你好我在96年时与一广东籍男子同居,并于2000年生育一女孩。
该男子之前有家室,并且育有一双儿女,但是并没有打结婚证。
15年来,我都是以他妻子的身份出现在任何公共场所。
去年该男子与比他小24岁的表妹在一起同居,被我发现,因此他提出分手。
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得到法律的哪种支持或者帮助吗?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