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丈夫一直以为妻子拿了自己的存折和身份证去取了10万元,过了2年后闹离婚,妻子否认拿了钱,到银行去查,发现是妻子的姐姐签名取走的,但不知是妻子的姐姐亲笔签的还是妻子冒签的,这种情况可以告妻子的姐姐有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