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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姐姐取走自己的钱,可以告妻子的姐姐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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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9914什么是编号?

妻子的姐姐取走自己的钱,可以告妻子的姐姐有罪吗

请问:丈夫一直以为妻子拿了自己的存折和身份证去取了10万元,过了2年后闹离婚,妻子否认拿了钱,到银行去查,发现是妻子的姐姐签名取走的,但不知是妻子的姐姐亲笔签的还是妻子冒签的,这种情况可以告妻子的姐姐有罪吗。

咨询者:fa191874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献锋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
积分:5463
]
回答时间:2011-03-11 16:54
王献锋
如果不能确定姐姐取款的具体原因不能认定有罪。
李冬晓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1610395
积分:4341
]
回答时间:2011-03-11 17:31
李冬晓
最好向妻子或姐姐了解清楚,不管是谁取走的,都有权利要求返还。
管东平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5800003750
积分:2134
]
回答时间:2011-03-11 18:17
管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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