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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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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9845什么是编号?

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因为种种原因,我和一人结下怨仇。因为种种原因,我和一人结下怨仇有一天我途经他家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出来袭击我,将我按倒在地狂打,我万般反抗也无法立身起来。

在慌乱之中我随手在地面摸了一块石头,砸向袭击我的那个人,我才得可以脱身。

事后他向法院起诉我,告我故意伤害他,要求赔偿医药费。

我在这起小小的案件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在法院中我该如何反驳?且在打斗中,没有第三者在场,我无法证明是他主动袭击我,且我是在反抗中砸中他的。

咨询者:fa190344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1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3-11 14:47
张龙飞
属于正当防卫。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3-11 14:48
董杜骄
属于正当防卫,当时应该报警解决。
赵邦亮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953292631
积分:658
]
回答时间:2011-03-11 21:44
赵邦亮
详情请来我所面谈,也可以登录我的网易博客http://abc598598.blog.163.com
更多法律案例知识在博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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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12 07:09
丁良振
这个不好界定,如没有证据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你最好依据对方也有过错进行抗辩,适当减轻你的赔偿责任更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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