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甲单位从未上过一天班,只是档案在甲单位,养老保险一直由自己缴纳,医疗买的是城镇居民100元一年的医保,在乙单位上班已经四年了,一直想把档案关系转到乙单位,但是乙单位以没有名额为由拒绝接受,由于乙单位从2008年以来一直未和我们签订过任何形式的用工合同,今年才决定同我们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但是同我签订的合同上指明不给我缴纳养老保险,并且不负担医疗费用,更过分的是,在合同中还指明,在工作期间若生病不能上班,请假期间的工资停发,直至病愈上班,我该签订这样的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