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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私下收款,是否涉嫌经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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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9369什么是编号?

员工私下收款,是否涉嫌经济诈骗?

我这边是一家物流公司,我公司有位员工,在职其间,因涉嫌暗中收款,也就是说,客户付给我们公司的运费,转到他个人名义下,然后,又由他再转到我们公司帐号,这个行为公司是否可以控告他挪用公款?

补充说明: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他自己开发的客户, 向我们公司走货, 客户本来要付运费给公司的,但他自己提供了一个收款帐号给到客户,结果,客户就把款转到他的名义下, 他个人收到款后, 抽取利润差额,再把款转入公司, 后面经公司发现此行为, 当天直接把他开除. 但开除他后发现个问题(开除他的时候,他的客户还有拖欠公司的款项) ,公司向他的客户催款, 都说款已经付了,也就是说,公司开除他的时候,他已经把客户的款收走了,但还没有把款转回公司,涉及到8000左右的运费收不回来,这个金额公司是否可以维权利益,向他收回呢?
咨询者:fa191164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10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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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3-10 14:28
殷国丰
涉嫌挪用资金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话:13611365654 010-86839523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3-10 14:30
贾金勇
你的意思在个人名下待一段时间,再转公司?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10 14:34
魏国鹏
员工的这种行为属于职务侵权罪,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凤娟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810362156
积分:975
]
回答时间:2011-03-10 14:35
李凤娟
挪用公款的犯罪对象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你们公司不是事业单位,此人应该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管东平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5800003750
积分:2134
]
回答时间:2011-03-10 15:02
管东平
数额不够职务侵占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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