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租给别人开网吧,租期5年,今年是最后一年了。
半月前楼上厨房的下水堵了,拿棍子捅,将下水管道捅破,弄坏了4台电脑。
(租户随即报了110),网吧只要我负责,在我的协调下,楼上的修好了3台,还有一台坏了,修不好了,楼上的不肯赔,可租户说该我赔,我现在不赔,到时扣我的房租,还要算间接损失费(每天的营业额)我就想不通了。
请问:我有责任吗?(附:房子没有物业,捅破下水道的是楼上的业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