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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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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9126什么是编号?

工伤维权

你好,我在一个集团的a企业遭受工伤后,申请调到同集团的b企业。

工作一段时间后我向企业请事假,企业不准,但我没有到企业工作,企业因为旷工将我开除。

我有工伤认定,也和企业签订合同,请问企业能够随便这样开除我吗?难道工伤就这样算了吗?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咨询者:wfliu81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09 22:26
丁良振
这是两回事
王献锋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
积分:5463
]
回答时间:2011-03-09 23:04
王献锋
如果你因为旷工,企业是可以除名的。解除劳动关系后你可以根据自己的伤残等级要求企业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没有评上伤残就没什么待遇了。但社会保险是应当给交的。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1-03-10 10:37
于柱
如果两个企业是独立法人,那就不收以前工伤的限制,你矿工当然可以开除的。补偿是以前公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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