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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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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9098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

我记得关于公司与职工签署劳动合同的问题中,有一条说与公司签合同满10年后就视为公司的长期工人,公司不得随便辞退?但是公司的办公室的人员却说,所指的10年应该从2008年开始算起,以前签的不算,是这样算的吗?

咨询者:fa190791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3-09 21:56
丁良振
他说的不对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1-03-10 10:44
于柱
按法律规定,但是要10年后还在签合同的,才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不是08年后的
赵邦亮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953292631
积分:658
]
回答时间:2011-03-10 20:34
赵邦亮
详情请来我律师事务所详谈,可以登陆赵邦亮律师的博客:http://abc598598.blog.163.com 更多的法律案例知识就在博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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