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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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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8925什么是编号?

我要离婚

我跟我老公结婚三年了,现在要离婚,他是河南人,我是四川人,当时我们结婚时我没有亲自去他老家办理结婚证,只是由他的父母代办的,我根本就没有去,这种情况有效吗?如果有效,我们离婚需要去哪里办理手续。

咨询者:fa190564浙江
[咨询时间:2011-03-0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凤娟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810362156
积分:975
]
回答时间:2011-03-09 16:07
李凤娟
如果离婚证实真的,你可以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常居住地指对方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陈太真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054462973
积分:649
]
回答时间:2011-03-09 16:38
陈太真
是吗?果然天下的事特多,而且五花八门.你有结婚证吗?如果确实存在结婚证的话,也就是说你们的婚姻关系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登记手续,只不过找其他人代为签署手续而已.而且你与对方共同以夫妻名义生活了三年,应当认定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你可以向男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3-09 21:25
倪振杨
一、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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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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