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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屋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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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8865什么是编号?

动迁房屋补偿

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大概在10多年前在农村的宅基地上建造了几所房屋,但是当时政策特别严格,不给办理产权证。

这些年这些房屋一直用于我们居住,最近这些房屋面临拆迁,但是政策规定房屋要有产权证,否则补偿标准差距很大。

我想问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办呢?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这是政府动迁,政府给的政策很优惠,但是村委会擅自更改了政府的补偿标准,可以我们又看不到原始的书面文件,所以无法和村委会辩解此事,我们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最好说的具体点,我想知道理论根据,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xiyangya...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0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3-09 13:48
殷国丰
起诉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孙湖律师
[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
手机:18047179667
积分:18263
]
回答时间:2011-03-09 13:57
孙湖
补偿标准差距很大。放心不会太大,年代变了,政府处处关爱人民。 “可以我们又看不到原始的书

面文件,”道听途说“,但是村委会擅自更改了政府的补偿标准‘”。补偿标准 政府会公开的。

建议当地聘请律师落实准确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3-09 14:09
张龙飞
政府政策都是公开的,很容易可以找到。
杨波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8601053991
积分:1204
]
回答时间:2011-03-10 22:24
杨波
拆迁征地补偿在我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全国统一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更体现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博弈的过程。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甚至同一地区补偿的标准也不一样,同样情况下有的人得到的很高,有的人就得到很少。这就更加验证了博弈的技巧与力度。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人博弈中的王牌则是调查对方拆迁手续的合法性,政府部门是否在依法行政。这是对方的痛点也是难点。这也是我国公民促进行政法治的光荣历程,被拆迁人在争取到应得利益的同时,更是为我国的法治事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拆迁征地的手续审批往往涉及多个多级政府部门、行政机关,作为一般公民的被拆迁人没有这个方面的专业知识、更没有这方面的能力去调查相关材料,即便是一般的律师也不懂这方面的业务与技巧。因此建议聘请专业拆迁征地行政诉讼律师介入维权,共同为我国的行政法治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北京律师杨波手机:1860105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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