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拆迁补偿问题了,关于房屋产权性质和你的居住性质,应该查询单位原始资料确认的。
我是77年下放知亲,82年结婚,因为我和老婆都在一个单位,单位是国营企业,分了一个房屋给我们居住,可以说是员工宿舍,也可以说是福利房。
后来单位效益不好,9几年我调出该单位,后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单位没有把我们的房子进行国家政策的房改。
后来该单位又卖给另一个国营单位。后来该单位又卖给另一个国营单位不管以前的单位还是现在的单位,在我居住期间没有对房屋进行过任何修缮和维护工作。
都是我们自己进行修缮和扩建的。都是我们自己进行修缮和扩建的去年,由于房屋面临拆迁,现在该单位要求和我们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我拒签合适吗?如果我签定了这个合同,房屋拆迁会不会直接找单位去协商,与我无关?请高手帮忙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