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过户
我是太钢的一名职工,于2004年花了6.6万元购买了太钢职工王红梅一套64平米大的住房,(房产证名字为王红梅,具有71%的产权,另外28的产权属于太钢)购买过程中,第一次谈好6.1万元,钱给了,房主的妈妈反悔,最后以退钱结束交易。
第二次王和她的母亲又找到我,要求加价5千元,后因我当时急需住房,所以无奈比当时市场价高的价格,达成交易。
并由王的母亲亲自写下不再反悔的保证。并由王的母亲亲自写下不再反悔的保证因为当时太钢的房产属于房改房不能变更户名。
就在最近太钢内部可以办理过户的时候,王的母亲又提出了要回住房的要求,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