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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经营户与商场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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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858什么是编号?

商场经营户与商场纠纷

各位律事好!我是重庆人,一直在成都龙泉驿区临街开有一加盟店,后因房租到期,才于09年3月10日进驻成都百货龙泉店.合同周期是2009年3月10日至2010年8月31日,可是现在商场突然通知要整体装修调整,我刚做的装修面临报废,我去同商场协商,希望给我一个合适的位置,尽量不要改动太大,但协商失败,商场给的位置无法达到我的要求,且商场现在根本不理睬我的不满,单方面宣布6月15日起开始停业.而且要求我们的东西必须离场,我很气愤,却又奈何他们不了.在此请求各位律事能帮帮我,教教我该怎么办?将万分感谢!!急盼回复!

咨询者:zmy20210...江苏
[咨询时间:2009-06-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黄海志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3814121088
积分:178
]
回答时间:2009-06-05 09:45
黄海志
看你们当时协议是怎么约定的。商场有相应告知的义务。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6-05 11:50
魏国鹏
合同的履行应该本着方便生产和生活的原则,不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商场的行为给你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如其一意孤行,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期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06-05 14:37
赵井燕
商场的行为构成违约,并造成你的经营、装修损失,对此你可要求商场赔偿。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沈阳赵律师:1301934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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