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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我方全责,对方要求60万,过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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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8519什么是编号?

车祸我方全责,对方要求60万,过分吗?

你好,请问下,我父亲驾车,出车祸,判全责,自己断9根肋骨,父亲车上两人死亡,其中一女方家属要求赔偿60万,是否太高,大概多少合适?江苏徐州发生的车祸。

死者:女,30岁左右,上有父母,下有一七八岁女儿,及丈夫。

山东农村户口。山东农村户口此种情况赔多少合适呢?

咨询者:fa190006江苏
[咨询时间:20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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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3-08 18:25
董杜骄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刘培辰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8012039918
积分:3814
]
回答时间:2011-03-09 12:10
刘培辰
应该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办理丧葬的费用,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死者的户口性质及其他相关因素计算。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或直接委托律师处理。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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