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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分房产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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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8340什么是编号?

有这样分房产的吗?

我朋友跟妻子感情破裂,上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但他们共有的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却判给丈夫拥有其中两个房间,妻子拥有一个房间,客厅及厨房、阳台等其他地方共用。

请问法官这样判合适吗?

咨询者:fa170852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08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1-03-08 11:58
程建锋
估计现实困难所导致的,不能说不合适,如你同意,可上诉,要求具体分割,免得以后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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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武云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1179637
积分:20451
]
回答时间:2011-03-08 10:45
武云飞
答:是否合适需要结合案情判断,但是无法分割的只能判共同使用。
许娜平律师
[地区:天津-塘沽区
手机:13920517351
积分:6455
]
回答时间:2011-03-08 11:06
许娜平
法院判决是综合考虑了双方的现实情况,合情合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3-08 11:49
魏国鹏
双方已经离婚,法院应该判决双方各自占有一半的房屋,分割的比较彻底一些,由一方享有房屋,支付给对方相应的房款。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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