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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望解脱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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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8307什么是编号?

喝望解脱事实婚姻

因本人家庭贫穷,于1987年我还未滿十八岁,父母把我嫁给比我大十多岁且还离过婚的男人,户口也迁至其家,但至今未办结婚登记手续。

期间已生育3个小孩,最小的现已十八岁了。期间已生育3个小孩,最小的现已十八岁了因感情一直不和,于1998年离家出走至今已滿13年。

象我这种情况属事实婚姻,现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

但我是法盲,想得到求助:1、向法院起诉的程序如何走?2、起诉书如何写才合格(请给予提供范本)。

3、我是农村户口,应向那一级法院提交起诉书?4、对方不同意、不到场、不配合有效否?总之我喝望得到相相细细的指点,并能一步一步的进入程序,最终解除婚姻关系。

咨询者:fa189685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0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1-03-08 11:56
程建锋
1.准备好对方的身份资料复印件、小孩资料、户口本等有关婚姻的资料;
2、起诉书可在网上直接查询,或者去法院立案庭查询,都有范本;
3、可以向当地的县级法院起诉或者县下面的法庭;
4、如你可证明分局2年以上,即使对方不同意或不到场,可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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