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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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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8090什么是编号?

财产纠纷

有一位老人,现在有一处房产,价值六十万,还有二十余万元的存款,这个老人又有七个子女,其中有一个儿子(排行老三),六个女儿,儿子手里现在还拿有十几万的钱,最小的女儿在老人一住院就搬进了那套房里居住(其实她自己有房),而且老人生病住院给报销的钱小女儿也拿着,也有十几万。

老人在住院期间只有二女儿、三女儿、四女儿、五女儿照顾,大女儿和儿子自己也有病,小女儿以工作忙的理由没有照顾老人。

现在老人已经去世,请问财产应该怎么分?

咨询者:fa173392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07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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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献锋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
积分:5463
]
回答时间:2011-03-08 20:58
王献锋
1、老人的财产除有遗嘱外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割。
2、小女儿拿着的报销的医疗费和儿子手里的十几万如果有证据证实是老人的财产,应列为遗产。
3、履行赡养义务较少或者没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李荣键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3082100767
积分:2431
]
回答时间:2011-03-09 17:29
李荣键
1、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
2、七个子女都有继承权。
3、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
4、建议到我所面谈,制定合理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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