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诉讼索要抚养费,对该房屋你有继承权
我父母是07年12月份离婚的,在没离婚前也就是07年10月份买了套房子,现在价值120万元rmb,离婚后,我父亲又再婚,结婚对象带一20岁儿子,90年出生的. 离婚协议里,在我结婚前,每月应该给我500元生活费,在2009年10月份开始就没遵守协议,这构不构成起诉条件?另外,如果我父亲去世,他离婚前买的那套房子我有没有权分财产,再有我父亲是在国外出劳务,如果在国外去世应该给抚恤金,我有没有权分?再有..如果在我父亲立完遗嘱,可遗嘱里并没有我的一份时..我是不是什么都得不到?...还有前段时间听朋友说,新颁发的婚姻法..房子名属谁..离婚后.房子就归谁所有..另一方什么都得不到..可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