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2009年在上海打工,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工伤鉴定为8级,同时交通事故鉴定公司承担60%的责任,肇事方40%的责任,现在公司说不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只承担工伤的赔偿,请问一下这样是否合理,具体的赔偿方案应该是什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