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你好,你是给爱情冲昏了头脑,没有考虑到现在,所以,没有留下证据证明你的出资,但我以为只要你能证明你确实和他同居三年的事实同时房子购买时间又是在登记后,我认为你应该分到房屋的二分之一产权而不仅仅是10万块钱。不知这个回答你是否满意!
我和男朋友同居3年,然后结婚1年,现在的房子是同居的时候他付首付款(其中我妈妈给拿了1万),结婚后房子下来他借钱付的余款,装修我妈妈拿了1万,我和朋友借了2万。
现在我提出离婚,和他要10万。现在我提出离婚,和他要10万他不同意,我想咨询,如果起诉,法院会怎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