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如果我全资给我儿子买房,如儿子的女朋友或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因房子未买是准备买,而他们还未登记结婚),这种情况,如果将来他们离婚,请问这套房子要不要分一半产权给他的妻子?(2)还有婚前买和婚后买的房子在这方面有否区别?(3)如我私下要儿子给我写一张借条,作为是儿子同我们借钱买的房,这个有法律效力吗?要不要去公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