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关于车祸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76351什么是编号?

关于车祸

正月14那日,我去给同学家拜年,我本人是唐山人,我同学是石家庄人,正月14是我同学的的生日,到了下午他开车去送我半路出了交通事故,我同学开的车 两死一伤,就我本人没事,请问我需要负担什么法律责任么 或者说是出钱之类的。

死者哪两家现在要起诉,我需要负担什么责任么。

咨询者:fa186983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红梅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1136387
积分:2545
]
回答时间:2011-03-04 10:20
王红梅
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为准,你应该没有责任吧
蒋彩侠律师
[地区:河北-廊坊市
手机:15832651771
积分:4194
]
回答时间:2011-03-04 15:38
蒋彩侠
你没有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