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桥下因为修地铁开设了一条由西向东的非机动车道,北侧那条是由西向东的非机动车道,紧挨着这条道南侧有一条由东向西的非机动车道,由于从东向西道有围挡,合并成一条道,我骑电动三轮车在混合车道的右侧行驶,正上坡时对面来了一辆电动车撞向我,结果他小指骨折,我想问一下责任怎么划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