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未报警,而是破坏现场,殴打女受害者,(受害者为夫妻两人,女方为孕妇)之后把伤者送至医院,之后逃逸。
造成重伤,现在在北京301医院手术治疗。造成重伤,现在在北京301医院手术治疗(估计费用也是几十万了)肇事司机酒驾、逆行,受害者闻到刺鼻的酒味,但无证据,且肇事司机开的车是他父亲单位的公车(公车私用),交警部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未出现,而是由其父亲代为解决。
(当事人父亲为县商务局副局长)当事人的其他情况不了解。
请问,遇到这种问题该如何解决,如何追溯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的父亲该承担什么责任?遇到这类问题,咱政府没人,老百姓找谁说理去啊?希望得到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