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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再婚,遭遇农村潜规则:生产队两个老婆只能分配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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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631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前夫再婚,遭遇农村潜规则:生产队两个老婆只能分配一个

我是农村女人离婚后,我和前夫户口簿分开了,还没结婚,前夫再婚,

生产队说所有的利益分配,我和前夫的妻子两个只能分配一个,说是农村潜规则,现在很多.而且这次我不能得到分配的话,我就算嫁居民户,生的孩子也不能落户.

他们说这是农村普遍的潜规则,官司一定会打赢,但执行很难.

现在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合法利益哪

咨询者:74158182...云南
[咨询时间:200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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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5-29 19:11
魏国鹏
生产队的行为违反了男女平等的原则,执行也并不困难,应委托律师办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徐卫民律师
[地区:云南-昆明市
手机:13888209053
积分:4794
]
回答时间:2009-05-29 16:54
徐卫民
你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当然有权参与集体分配,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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