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否受法律保护,应该看开发商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没有预售许可证,合同有可能认定无效。
2、如果合同无效,则不存在违约的情况。
3、如果支付房款88万元,合同无效,对方应返还房款。
4、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2、如果合同无效,则不存在违约的情况。
3、如果支付房款88万元,合同无效,对方应返还房款。
4、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律师你好,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房东(合同中的甲方)的房子是2010.12月交的房,由于开发商的整体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所以房东手里没有房产证,只有预售合同,预售合同里写的是2011.9.30日交房产证。现在我们双方在地产中介已签好房地产居间买卖合同,合同内规定购房定金3万元(已交)(总房价170万)。
1.居间合同其中有一条规定是:2011年4月1日前乙方支付房款88万元含之前已支付给甲方的购房定金。请问这条内容是不是受法律保护?因为貌似没有房产证,只有预售合同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
2.如果4.1前不付房款85万元(不含定金)是否算是违约?
3.如果我们按照合同,支付了88万的房款(含定金3万)此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4.签定的居间合同内的定金是如何规定金额的,法律有没有规定不能超过总房价的多少比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