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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关于债权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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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5936什么是编号?

询问关于债权法的问题

因乙方要向甲方借钱,甲方抵押房屋后将现金借给乙方,乙方并打上借条,可是在规定期限内乙并没有将借款还给甲方,并且乙方已将自己财产-现金、住房分给三个儿子。

想问现在法律是否还支持父债子还?如果支持是否可强制执行他三个儿子的财产?如果不支持,请问要如何解决。

咨询者:fa186407河北
[咨询时间: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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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王献锋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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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5463
]
回答时间:2011-03-04 17:34
王献锋
1、父债子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乙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撤销权从知道转让财产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3、你现在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乙将自己财产转让给儿子的行为,同时起诉乙要求其偿还欠款。撤销后由法院执行该财产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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