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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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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5251什么是编号?

汽车事故责任

我和我老表是在汽车修理厂工作的,今年正月16我们老板要我老表开车带我办事,在停车之后我开副驾驶门时带倒一个骑电动车的人,没有报警后来住院了,对方报警的,本来要扣车的,我们老板找人后车没有扣,由于是别人的车,老板不让报保险,我想请问这件事的责任是谁?对方医疗费用该谁承担??谢谢了。

咨询者:fa185404江苏
[咨询时间:2011-03-0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3-01 18:37
董杜骄
雇工致人损害的,雇主也要承担责任的,建议分担损失。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5530
]
回答时间:2011-03-01 21:16
该起事故中,你方负有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122000元)范围内承担,超过交强险限额的,由你老板和对方按照责任分担。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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