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中介公司签定了一份代理销售合同,但是房本名字是我先生的,合同签字是我本人的,是我先生婚前购买的.但是该合同属于霸王条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卖出去,他们不赔给我钱,但是如果我不卖了我要赔给他们钱.合同中要求出具代理书,但他们未让我出具,该合同成立吗?现在我不想卖了,请问违反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