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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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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4726什么是编号?

如何解除合同

我与甲方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我孩子刚半岁,在没有人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与甲方商议解除合同,但是甲方不同意,给我两个选择,一是按时上班,二是支付违约金。

我想问问,我现在的情况算不算合同里讲的客观情况发生的重大变故?能否与甲方正常的解除合同?

咨询者:fa184685甘肃
[咨询时间:2011-02-2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袁吉松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266632166
积分:2160
]
回答时间:2011-02-28 19:32
袁吉松
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求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违法的。
金志刚律师
[地区:甘肃-定西市
手机:13809328544
积分:6343
]
回答时间:2011-03-02 08:05
金志刚
不是,双方协商解除
张振芳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220463842
积分:450
]
回答时间:2011-03-02 10:10
张振芳
你要是辞职的话,不能拿到补偿金,但不需要支付公司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何江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519621347
积分:1144
]
回答时间:2011-03-04 12:09
何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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