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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我刷卡买的东西属于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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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74456什么是编号?

同居期间我刷卡买的东西属于我的吗?

同居期间我买的东西登记在了她的名下,我可以要回来吗?我有证据说明是我买的,谢谢!补充说明:

我买的是汽车已经二年多了登记在了她的名下,我只有她写的日记,上面她写了她付三千元,和我付钱的银行的对账单,上面有销售汽车的名字,和我付钱的数量。

还有空调,电脑,等都是我刷卡买的,我们同居三年多了我可以要回来吗?

咨询者:fa184233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28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02-28 10:51
于家亮
你有证据,可以主张。
张龙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63395580
积分:32313
]
回答时间:2011-02-28 11:06
张龙飞
如果有证据可以主张。
于柱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11735168
积分:10002
]
回答时间:2011-02-28 14:28
于柱
登记是她的,意味着你给对方了,要不回来了,没登记的,发票在谁手里是谁的
丁良振律师
[地区:山东-济宁市
手机:13054963377
积分:18953
]
回答时间:2011-02-28 15:36
丁良振
同居期间所的财产为两人所有,如能提供相关证明可按比例分配,如不能证明各自出资就比照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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