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 > 

为找工作的行贿罪。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74360什么是编号?

为找工作的行贿罪。

我托人找工作,给了5万元钱,但工作没办成,现在我托找工作的人犯事了被调查。

我本身大学毕业专业和他单位对口,他跟我说办工作难,需要5--7万元钱。

我这种情况算是被索要钱物么、算不算行贿。

咨询者:fa184105辽宁
[咨询时间:2011-02-2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28 07:12
董杜骄
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构成犯罪的行为。只要找工作不违法,是正当的,就不构成该罪。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1-02-28 07:47
陈胜法
算索要
焦守弘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89250167
积分:4701
]
回答时间:2011-02-28 09:42
焦守弘
这位朋友,你好。你的行为不构成行贿罪,行贿罪主观上是谋取不正当利益。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