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和继母共同继承两房屋,简称a、b两处吧,当初立有协议a归我b归她和她孩子,不过在公证处继承的时候出了问题,继母带有一孩子有权继承a,但公证处办理不了这个(继母代替那未成年孩子放弃a房产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在公证处那继承的话,a房产本上就得有我和那孩子的名字,我不想这样。
所以想要去法院要求调解或者审判。所以想要去法院要求调解或者审判我该怎么做,怎么去,或者说怎么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