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丈夫死了,妻子改嫁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73568什么是编号?

丈夫死了,妻子改嫁

您好!

我丈夫于2005年因交通意外身亡(公婆生有一子一女),我们生育一女儿直到现在我与女儿仍在婆家居住,均为农村户口,现在遇到适合的人有意再婚(公务员,丧妻有一女儿,居民户口),咨询以下问题:

1:请问我要不要单方面申请离婚,我与女儿的户口是否可迁离跟男方,又或者我跟男方户口,女儿独立一个户口在农村?

2:孩子7岁,关于抚养权公婆有没有权利争取?

3:公婆还有一女儿,我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条只是想了解法律上的义务,人道上我仍会适当照顾他们的)?

咨询者:fa182976广东
[咨询时间:2011-02-26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1-02-26 10:02
齐志龙
1、男方死亡后,婚姻自动解除无需再办理离婚手续,户口问题可以协商解决无论分户、并户需要申请 2、孩子抚养权归您 3、没有赡养义务,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做第一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

回答

2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2-26 10:00
董杜骄
1、对方死亡,婚姻关系终结。
2、抚养权归属于母亲
3、你无赡养义务
李志嘉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510000181
积分:6594
]
回答时间:2011-02-26 10:01
李志嘉
您好,1、您已经不用申请离婚了,户口以后可以迁移到男方处;2、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您;3、道义上您应照顾下老人。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