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年了,孩子当初判给我了,3年她母亲没看过孩子一回,也没给过一毛钱,现在孩子病了,去北京手术,花了不少钱,我想知道这些钱能和她要点吗?自己负担快支撑不住了,我曾和她们家联系过,她们家里说没钱,说她在外面打工,也不给我和她联系的方式,就说帮我问,可是总叫我等,我该怎么办?有法律规定能不能告她呢?告她能要出来钱吗?迷茫中,谢谢帮帮我。